证券代码:831661 证券简称:金马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661 金马科技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世华律师事务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运成街 2 号 1 幢 5 层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 有 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审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暂不对公司 2023 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方兴、阎利宏。(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预计委托担保公司 提供担保》 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资金需求加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满足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和对外投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如有必要将委托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代 表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十)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收益, 在公司存在闲置自有资金情况下,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购买短期性中低风险类银行 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0: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运成街 2 号 1 幢 5 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齐伟,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运 成 街 2 号 1 幢 5 层,电话:010-67857050,传真:010-6785711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金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