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司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742        证券简称:万司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836,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潘莹婷,财务负责人李宽,证券事务代表朱寒晨列席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在 5 名董事任职期间,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制度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能较好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的经营取得了较大进展。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在 3 名监事任职期间,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制度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公司章程》和《万司信息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经完成,为此公司编制了《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51,549,897.9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2,136,807.22 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 元现金股利,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
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1,83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闽张渝坷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司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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