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1985 证券简称:华杰电气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4-021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J69 金融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建筑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3.诚信记录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卿,注册会计师,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彩梅,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项目经理,2018 年 5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 4 月起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0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亚太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崔江涛,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多年,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质控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告编号:2024-021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8 万元。 根据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酒泉华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