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家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6792        证券简称:易家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92          易家科技      2024 年 5 月 2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拟聘请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见证。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10-3 号 203-7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公司董事
 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汇报公司 2023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 2024 年
 的工作计划。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对《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北京易家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请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对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进行了预测。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务扩展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北京易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后 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就上述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 项说明。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北京易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后 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就上述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 项说明。
(十)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超过了实收股本的三分之
 一。
(十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章程》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八里庄路 62 号院 1 号楼 14 层 1710”修订为“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水园 1 号
 楼 2 层 212”。
(十二)审议《关于提名刘谟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张丁杰先生辞任公司董事,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 的法定最低人数,因而公司提名刘谟清先生为董事,该提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的单位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 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8:00 至 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 10-3 号 203-7 会议联系人:董迪颖 联系电话:13823357631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二)《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易家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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