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783 证券简称:新联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新联外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4.83 亿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99 亿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62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N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63 亿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65 亿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 亿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 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 员 姓名 欧阳小云 李雯 曹智春 何时成为注册会 2013 2019 2008 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 2010 2018 2016 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 2013 2019 2019 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 2023 2020 2021 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 2023 年签署新联 无 2023 年签署九州 核上市公司审计 外包等上市公司 一轨等上市公司 报告情况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签署聚光 2022 年签署九州 科技等上市公司 一轨等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聚光 2021 年签署九州 科技等上市公司 一轨等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 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联外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联外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