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斯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3139        证券简称:格林斯达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139          格林斯达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进行见证。
(七)会议地点

  公司 71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3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对 2024 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 2024 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该金额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情况而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发生的实际融资额为准。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向关联方北京芸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租赁办公室,预计年租金合计为 133,195 元。

  2、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恩平先生为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戴恩平、北京芸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二)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订<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签订<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戴恩平、北京芸聚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沈娇。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以信函、传真、上门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 710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刘帆,18611454112
(二)会议费用: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格林斯达(北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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