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6460 证券简称:风云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5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70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34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4,910.1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96,512.44 万元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7,418.56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0 家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1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公告编号:2024-010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K-70 房地产业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7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0,151.98 万元 2022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570.70 万元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 家 2022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89.0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公告编号:2024-010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向武,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晓,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盖大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 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30 万元。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 公告编号:2024-010 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涂连东、江日初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