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德环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4月2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
                  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9 日 15:00—2024 年 5 月 20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55          扬德环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环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3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作出了总结,并形成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写了《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之规定,公司编写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正处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本
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合作的经历,现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十)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
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一)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和子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融资方式、担保方式、融资期限、融资额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其中: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池融资、融资租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每笔融资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议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十二)审议《关于授权公司未来 12 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收益,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①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保本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②投资额度

  最高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委托理财,每笔期限不超过 1
年,前述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③资金来源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④投资期限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三)审议《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上市(简
称“本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鉴于前述期限
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上市(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至 2024 年6 月 10 日。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即
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由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5、股东可以以信函及现场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环能
  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
环能会议室;联系人:苏振鹏;联系电话:010-62529907
(二)会议费用:交通及食宿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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