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90 证券简称:联源机电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90 联源机电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是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通扬路 1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肖有鹏代表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工作计划做出了指导意见。 (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华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四)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编制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大信审字[2024]第 23-00056 号《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 23-0005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296,418.9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6,101,6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8 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4,698,288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八)审议《公司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 2024 年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需要,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人民币的贷款,包括由信用保证、抵押、质押、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关联方无偿担保等方式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肖有鹏签署公司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因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动,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议案 公司因利润分配导致股本变动,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变更有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由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七、议案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30-9: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通扬路 19 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通扬路 19 号 联系电话:0513-88890931 传真:0513-88890933 邮政编码:226600 (二)会议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