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259 证券简称:易捷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59 易捷通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谢侨律师到现场见证年度股东大会。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新零售数字化产业园 B 栋 6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及报表,认为报告内容详实,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工作结 束后,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就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主持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认为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踏踏实实地为实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优良的成绩。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的《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就 2023 年公司监事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公司及监事 2024 年度工作进行展望。本年度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 2023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 状况进行的梳理后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充分考虑了2024年的业务需要,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编制,体现了强化内部管理,把握发展机遇,提高股东收益的总体要求。 (六)审议《关于公司银行贷款申请计划的议案》 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考虑,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需,拟贷款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拟定为 1年,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了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共计分配 6,308,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9:30-10: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新零售数字化产业园 B 栋 6 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新零售数 字化产业园B栋6层会议室。2、电话:0755-29081786 3、传真:0755-23156611。4、联系人:杨飞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