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清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103        证券简称:天大清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敏

  6.会议列席人员:李京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公司总经理袁恒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陈敏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作出预计。

  详见《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袁恒、陈敏因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分配利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细心,尽职尽责、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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