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方: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7,131.46

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1,058,620.00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2,832,216.84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
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
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
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
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889.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3,796,079.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7,34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3,318,736.59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6      0.35      0.3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62      0.23      0.23

                                                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所得税费用      2,106,420.61    2,093,738.32

净利润          20,526,603.51  20,539,285.80

盈余公积                                          8,590,792.20  8,589,523.97

未分配利润                                        53,936,249.57  53,924,835.51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
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
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131.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1,058,620.00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2,832,216.84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889.0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796,079.23

减:所得税影响数                                                    477,34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318,736.59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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