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环保: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2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2634        证券简称:宏福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 点。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634          宏福环保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的刘捷、曾洁淼律师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长谭头元代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所作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星代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所作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公司 2024 年拟向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
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有效期内任何时点融资额度不超过 2,500 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授信的具体担保方式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综合考虑贷款利率及期限等因素确定,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沈露 联系电话:0731-84315086 传真:0731-84315096 邮
  箱:379918950@qq.com
(二)会议费用: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宏福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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