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449 弄宝龙城市广场 1 号楼 3 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徐莼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年报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1 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向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1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3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对 2024 年市场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 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本次不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起承担公司注册资本验证、 专 公告编号:2024-041 项审计等业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遵守会计师独立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请其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