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智通:关于拟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325        证券简称:精英智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经营现状考虑,现拟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精 英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持有的控股孙公司苏州泰沃智储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沃智储”)51%股权,以人民币 255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 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 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53,221,543.43 元;净资产为 104,847,805.18 元。泰沃智储资产总额占比 4.03%,资产净额占 比 4.62%,本次出让股权使公司及子公司丧失对泰沃智储控制权,未达到上述 标准,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出售苏州泰沃智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 47 幢三楼 316 室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高尔夫花园 47 幢三楼 316 室

  注册资本:2,5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
  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
  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
  经营);蓄电池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宋祥

  控股股东:宋祥

  实际控制人:宋祥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苏州泰沃智储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 11 号南岸新地一期 W02 栋 1102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苏州泰沃智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股东苏州精英智
 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1%,股东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49%;注册资
 本人民币 500 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 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蓄电池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或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泰沃智储股权,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变更,泰沃智储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泰沃智储总资产
 6,180,959.19 元,负债合计 1,333,347.62 元,净资产为 4,847,611.57 元。2023 年
 度,泰沃智储净利润为-152,388.43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及资产情况等因素综合考 虑协商确定,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精英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55 万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控股孙公司泰沃智储 51%股权给苏州泰沃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将聘任专门进行专项评估审计,届时具体交易价格以 255 万元与评估值孰高为准。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经营现状考虑,现拟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精 英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持有的控股孙公司苏州泰沃智储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沃智储”)51%股权,以人民币 255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苏州泰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经营现状考虑,符合公司业务 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 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英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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