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72399 证券简称:城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严志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130,6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1.000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严汉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531,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999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高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1,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王林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55,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马郑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10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明哲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张丹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宋佳奇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自2024 年4 月 26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10 (二)《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城安盛邦(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