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传动: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26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860      证券简称:盛安传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张昕、杨大可、李盛其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任命
张昕、杨大可、李盛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张昕,女,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9 月,就职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担任教师;
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1 月,就职于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
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2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杨大可,男,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就职于同济大学法学院,担任助理
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同济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2022 年 4 月
至今,任江苏盛安传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李盛其,男,196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4 年 8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担任厂长助理、副厂长/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科协主席);2005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在天津中德
传动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在中国齿轮专业协会
担任秘书长;2012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中传创恒齿轮科技发展中心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主任。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昕、
杨大可、李盛其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张昕          10        10      0      0 否                    5

杨大可        10        10      0      0 否                    5

李盛其        10        10      0      0 否                    5

  张昕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李盛其自 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杨大可自 2023 年 9 月起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张昕、杨大可、李盛其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7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同意


月 26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

                          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议案》

2023 年 5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补充确认前次关联交易暨 同意

月 31 日  第十三次会议  关联方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议

                          案》

2023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同意

月 7 日    第十四次会议  案》《关于更正 2022 年、2021

                          年、2020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 同意

月 16 日  第十五次会议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 1-3 月审阅报告

                          的议案》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 同意

月 3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

                          议案》

2023 年 9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同意

月 7 日    第十七次会议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2023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 1-6 月审 同意


月 20 日  第二次会议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更正前

                          期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

                          议案》

四、  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不存在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昕、杨大可、李盛其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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