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关于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148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36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由于索尔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起停工停产,2022 年度营业收入仅 603.71 万元,故选取资产总额作为基准。索尔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司且 2021 年度与2022 年度审计报告均为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故我们选取了较低水平的经验百分比(0.3%)进行计算重要性水平。2023 年度的重要性水平为 37 万元。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11.2 或有事项”所述,因票据追索权一案依据法院判决江苏 索尔公司及其他等四名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款项 2,557.22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向江苏索尔公司提起诉讼索赔,赔偿其经济损失 1,220.48 万元。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判断 江苏索尔公司就上述诉讼事项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的金额,也无法判断江苏索尔公司截至报告报出日诉讼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存货、营业成本 江苏索尔公司存货存在管理人员遣散、堆放不规整等情况,以至于审计过程中,我们难以实施有效的存货监盘、检查等满意的审计程序,对存货、营业成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固定资产 江苏索尔公司固定资产自 2022 年 4 月停工停产以来,统一在车间存放,长 期未使用,且部分固定资产受到法院查封,我们难以判断固定资产的可使用情况及可变现金额,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长期投资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换电(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等 3 家联营企业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难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联营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销售业务 公司自 2022 年度起部分销售业务因人员遣散等原因,内控制度执行存在缺 陷,我们难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六)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 2.2 持续经营、11.2 或有事项等所述,江苏索尔公司持续经 营亏损,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334.64 万元,同时江苏索尔公司因资金短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等,涉及多起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 被司法冻结。江苏索尔公司 2022 年一季度开始逐渐停止经营,2022 年 4 月份 开始已经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尚未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江苏索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江苏索尔公司披露了管理层针对持续经营的分析及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判断江苏索尔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七)政府补助 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因科研项目验收,共计由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 债结转政府补助 18,953,000.00 元,江苏索尔公司自 2022 年度起研发活动已停止,我们难以取得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政府补助结转的真实性、完整性,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八)银行存款 江苏索尔公司存在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不足等情况,有 23 个银行账户余 额不足以扣函证费用,如果发函需要一一去银行缴费,由于公司经营困境,难以实施银行函证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银行存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未能实施银行函证而未发现的其他事项。 (九)往来函证 江苏索尔公司由于经营困境、人手不足等原因难以实施充分的往来函证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往来的准确性,也无法保证是否存在因未能实施函证而未发现的其他事项。 三、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索尔公司存在的上述 7个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依据我们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索尔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鉴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影响,我们无法确定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索尔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六、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索尔公司 2022 度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891 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13.2 或有事项”所述,因票据追索权一案依据法院判决江苏索尔公司及其他等四名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款项 2,557.22 万元及相应利息,以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向江苏索尔公司提起诉讼索赔,赔偿其经济损失 1,220.48 万元。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的影响金额等,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存货 江苏索尔公司存货存在管理人员遣散、堆放不规整、仓库收发未及时记录等情况,因审计时间受限,我们难以实施完整的存货监盘程序,也无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数量、金额及其对江苏索尔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3、固定资产 江苏索尔公司固定资产自 2022 年 4 月停工停产以来,统一在车间存放,长 期未使用,且部分固定资产受到法院查封,我们难以判断固定资产的可使用情况,及可变现金额,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贵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4、长期投资 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换电(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等 3 家联营企业2022 年度财务报表,难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联营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亦无法合理估计其对贵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5、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