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482 证券简称:能量传播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4: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82 能量传播 2024 年 5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 12 号院 1 号楼 2 层 A218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能量 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能量 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4-005)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四)审议《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予以确认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文件出具 了《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4S01703 号。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644,001.47 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后,累计 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9,727,327.69 元。根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发展经营的实际情况, 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公司 2023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 169,727,327.69 元,不予分配。 (八)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财 务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2023 年,公司拟聘请陈鲁豫参与制作境内播出平台播出的《鲁豫有约》系 列节目;为此,公司拟向陈鲁豫或其控制的企业支付制作服务费人民币 400 万 元(含税)。 (十)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议案九、议案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 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13: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 12 号院 1 号楼 2 层 A218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 12 号院 1 号楼 2 层 A218 邮编:100026 联系电话:18611675120 传真:010-65207240 联系人:王昕媛 (二)会议费用:会议有关差旅费、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