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增持。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正济投资于2017年4月1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正济药业的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累计持股2,000,000,占比4%。
二、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售出股份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后
序号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变动数 达到规定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义务人 (股) 例(%) 量 比例的日 (股) 例(%)
期
1 正济投资 1,000,000 2.00% 1,000,000 2,000,000 4.00%
2 徐俊 20,010,000 40.02% 0 2017年4 20,010,000 40.02%
3 正济化学 3,200,000 6.40% 0 月17日 3,200,000 6.40%
4 淮安正诚 5,000,000 10.00% 0 5,000,000 10.00%
合计 29,210,000 58.42% 1,000,000 30,210,000 60.4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系正济投资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正济药业流通股,协议标的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报告书原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王云霞 电话:025-831725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正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徐俊:
昆山正济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淮安正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4月 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公众公司所在 江苏省洪泽县工
公众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地 业园区东一道 8
号
股票简称 正济药业 股票代码 834804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 苏州正济投资咨询有信息披露义务 昆山开发区长江
称 限公司 人住所 南路1128号22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省昆山市周
称 徐俊 人住所 市镇江南明珠苑
小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 昆山正济医药化学有信息披露义务 昆山开发区长江
称 限公司 人住所 南路1128号224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 淮安正诚股权投资中信息披露义务 淮安市洪泽县工
称 心(有限合伙) 人住所 业园区东一道北
侧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人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 人是否为公众 是■
东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否□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9,210,000股,持股比例:58.42%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1,000,000股 股变动比例:2.00%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后持股数量: 30,210,0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60.42%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正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徐俊:
昆山正济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淮安正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