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10 荆杰 320,700 0.36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精选层挂牌之日
起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合计 63,216,550 71.39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的情况
发行数量 21,338,334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4,539,084 股(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价格 人民币 3.48 元/股
(1)7.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的市盈率 (4)9.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
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5)10.6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
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6)9.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
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0.34 元(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发行后每股收益 后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0.33 元(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考虑超额配售选择
权时总股本计算)
1.80 元/股(根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总股数测算);1.85 元/股(根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数测算)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425.74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册会计师对资金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位的验证情况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连盖世健康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23 号)
发行费用(不含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1,114.44 万元(不含税,下同),包括:
税)总额及明细构 (1)保荐及承销费用:923.45 万元;
成 (2)审计及验资费用:116.98 万元;
(3)律师费用:66.36 万元;
(4)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7.6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311.3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333.21 万元(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与承销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T 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200,750 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 12,269,508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57.5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50.00%。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4,539,084 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88,554,084 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 290880466729
分行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632614398
连分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公开发行意向书刊登日至挂牌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可能对影响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具体如下:
1、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2、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没有发生重大媒体质疑、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等情形。
3、发行人没有发生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的诉讼仲裁,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形。
4、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没有被质押、冻结、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权属纠纷。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经营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7、没有发生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8、发行人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 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保荐代表人 邢仁田、费菲
项目协办人 李健
项目其他成员 乔宗铭、马帅、刘方昌、刘家琛、于洋、郎佃伟
联系电话 010-66568888,010-66568338
传真 010-66568640
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二、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经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充分沟通及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同意推荐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之盖章页)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