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65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审议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65
章程(草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洪超
独立董事:莫旭巍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