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2年01月05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 鑫汇科                                      证券代码: 831167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观光路 2045号鑫汇科办公楼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不超过 7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805.00
                      万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
发行股数              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的 15%(即不超过 105.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定价方式              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
                      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不低于 15.21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部分内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经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股东与原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滚存利润披露”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相关部分内容。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可能无法持续获得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风险

  虽然智能控制器行业下游客户领域分散,所处行业众多,但下游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行业内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高,通常采取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包括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现场审核、生产环境审核、样品确认、定期审核监督等程序。目前公司已通过了苏泊尔、美的集团、飞利浦、老板电器、松下、米技等知名家电品牌商的审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但知名家电品牌商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持续认证,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取得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认证,存在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可能,并给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二)客户较为集中风险

  家用电器行业经过多年的充分竞争,品牌识别度已达到较高水平,行业内龙头企业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高,公司下游品牌客户市场份额集中,随着公司规模逐渐增长以及产品市场认可度的提高,公司与知名家电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使得公司客户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0.57%、

64.83%、58.34%和 60.22%。虽然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使公司的销售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或该客户自身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中颖电子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在公司年度采购中的占比分别为 27.75%、30.27%、26.38%和 28.04%,公司向中颖电子采购的物料主要是芯片。虽然公司自 2004 年开始与中颖电子开展业务合作,已与中颖电子建立了长期且稳定可靠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中颖电子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供应原材料或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下半年开始,IC、PCB、微晶板、锡、铜线等公司主要的原材料出现市场供应短缺、交期延长的情况,部分原材料价格也存在较大幅度的上涨,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及进行适当备货以保证原材料稳定和及时供应,但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持续紧缺、价格持续出现大幅波动,且不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等方式转嫁成本,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909.87 万元、9,259.05 万元、
11,232.02 万元和 11,941.1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分别为 5.98、5.83、5.86 和 4.28。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尽管公司主要客户是信誉状况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但是未来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客户经营形势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欠款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导致付款延迟或丧失付款能力,可能会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带来不利影响。

  (六)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360.83 万元、1,234.81 万元、
5,276.57 万元和 784.70 万元,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2,573.49 万元、3,017.19 万元、4,551.43
万元和 2,730.80 万元。公司业务处于发展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受销售及采购环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存在波动的情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销售额的增长,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波动,将会给公司营运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目录


声明......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6
第一节  释义...... 7
第二节  概览...... 10
第三节  风险因素...... 1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4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5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13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149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3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360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61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6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73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鑫汇      指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科、发行人

鑫汇科有限、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鑫汇科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前身

投控东海                  指  深圳市投控东海中小微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
                              公司股东

和众鑫投资                指  深圳市和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系员工持股平台

新迅电子                  指  佛山市顺德区新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心静电磁                  指  佛山市心静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科尔技术                  指  广东科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鑫汇科电机                指  鑫汇科电机(佛山)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鑫汇科研究院              指  鑫汇科研究院(佛山)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鑫汇科科技                指  深圳市鑫汇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已注销的全资子
                              公司

首鑫电子                  指  北京首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已注销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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