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17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634,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9 月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6378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34,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175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34,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12520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34,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大
华核字[2021]0012520 号),现对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相
关内容进行更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34,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以及涉及相关关联方的情况,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 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方信 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857,87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会股东张勇涛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作需要,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174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34,67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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