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07 证券代码:834978 证券简称:光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 大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现对于该公告中关于本次对外投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部分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2021 年 6 月 28 日,光大科技、杭州普天乐电缆有限公司、浙江 汉力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天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森源电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联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正”),其中光大科技认缴出资 7,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4%。2021年 6 月 20 日,浙江联正的股东浙江汉力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普天乐电缆有限公司与光大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分别将其持有的 2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光大科技行使,接受委托后,光大科技合计持有浙江联正 70%的表决权。因此浙江联正设立时,光大科技认定浙江联正系其控股子公司,未将该次对外投资认定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2-007 经咨询全国股转公司,光大科技上述对外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对《对外投资的公告》进行更正。 更正前: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一条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光大科技持有浙江联正 24%股权,为浙江联正第一大股东。2021年 6 月 20 日,浙江联正的股东浙江汉力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普天乐电缆有限公司与光大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2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光大科技行使,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表 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接受委托 后,光大科技合计持有浙江联正 70%的表决权,光大科技实际控制浙江联正,浙江联正认定为光大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光大科技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7 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光大科技持有浙江联正 24%股权,为浙江联正第一大股东。2021年 6 月 20 日,浙江联正的股东浙江汉力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普天乐电缆有限公司与光大科技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2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光大科技行使,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表 决权委托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接受委托 后,光大科技合计持有浙江联正 70%的表决权。 光大科技认缴浙江联正金额7,200万元占光大科技2020年经审计的总资产比例为 30.90%,占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53.66%。经咨询全国股转公司,光大科技本次对外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正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