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7879 证券简称:博芳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127,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2-010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战略调整考虑,结合对资本市场路径的规划,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127,5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盛(前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雪峰、何冰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0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