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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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86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362022778002137
报告名称: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文号: XYZH/2022SYAA10028
被审(验)单位名称: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意见类型: 无保留意见
报告日期: 2022 年 03 月 25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3 月 25 日
李民(110001650271),
签字人员:
田晓(110101310062)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 18 日,注册资本 4,09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闫和平,注册地址:芮城县永乐南路
开发区西侧(丽都大酒店南),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396698854U。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 3,792 万元。同年 12 月 19 日变更注册资本
为 3,922 万元。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取得股转系统函【2017】4597 号,经全国股转公司批准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年 8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名称:大禹生物,股票代码:871970。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 4,096.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数量 出资比例 是否存在
号 质 (股) (%) 质押或冻
1 闫和平 境内自 26,623,000.00 64.9976 否
然人
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天灏股权 人 5,652,000.00 13.7988 否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彭水源 境内自 1,185,000.00 2.8931 否
然人
4 任宁波等自然人 境内自 7,498,902.00 18.3078 否
然人
5 山西微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 600.00 0.0015 否
国有法
6 太原市君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境内非 398.00 0.0010 否
司 国有法
7 宁波市鄞州瑞植共享股权投资中 境内非 100.00 0.0002 否
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
合计 40,960,000.00 100.0000
本公司系以饲料添加剂(包括微生态制剂、饲用酶制剂)、饲料以及兽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及产品应用的研究和开发、技术咨询;饲料生产: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酶制剂、微生物制剂及食品添加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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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原地产中药材种植、销售;农产品收购;兽药生产、销售;畜禽养殖及技术研发;畜产品加工、销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母公司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详见本附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至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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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营业周期
若公司营业周期不同于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的,应说明营业周期及确定依据。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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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