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效一致性评价为主,涉及琥珀酸多西拉敏原料及制剂、甲硝唑片等。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于在研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成长性和科技创新能力。但药物研发具有技术要求高、研发周期长的特点,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伴随着研发失败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某个或某些技术指标、标准达不到预期或者达到预期标准的成本过高,或产品不能成功进行产业化放大而造成产品研发进度滞后,甚至研发失败。在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公司可能会面临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导致研发注册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甚至导致研发失败。
8、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向全国蔓延以来,各地政府陆续启动了严格的管控措施。因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延后复工,对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构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各地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各地疫情的突发会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运输,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基础,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因素作出的。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发展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募投项目实施有较大影响。
此外,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增加 24,090.63 万元,按照公司目前的会计政策,项目建成后公司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683.03 万元,同时产生研发费用 2,799.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较目前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产能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拓展进展不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存在一定的销售风险,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公司出现利润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江西新赣江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203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
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其主要内容
2023 年 2 月 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9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你公司的申请,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北交所)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新赣江”,股票代码为“873167”。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应按照本所规定和程序办理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手续;
二、你公司应做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的培训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确保持续规范运作;
三、你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及本所各项业务规则,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23 年 2 月 9日
(三)证券简称:新赣江
(四)证券代码:87316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3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086.125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75,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9,636,25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232,45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6,232,45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2,067,55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4,628,8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53,750股(不含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2,561,250 股(延期交付部分股票数量)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重要承诺”及“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一、重要承诺”及“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十三)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一)选择的具体标准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套指标,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二)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9.45 元/股,公司发行前股本为 5,122.50 万股,发行后股本
为 6,83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发行后市值约为 6.45 亿元。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2021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3,091.15 万元、4,146.61 万元,最近一年不低于 2,500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15.81%和 16.66%,不低于 8%。
综上,发行人满足《上市规则》2.1.3 规定的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最近一年净
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的条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标准,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 条第一套指标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xi Xinganji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5,12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爱江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4年 4月 2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年 7月 23日
住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 36号
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锭剂、原料药、食品添
经营范围 加剂、保健食品、兽药生产与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营业务 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C27-医药制造业
邮政编码 343000
电话 0796-8280537
传真 0796-8280210
公司网址 http://www.xgjyy.com
电子信箱 jxxinganjiang@163.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的部门
信息披露联系人 严棋鹏
信息披露联系人电话 0796-828053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68.05%的股份,并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有公
司 9.22%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7.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51.04%的股份,通过控制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28%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58.31%
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控股股东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49.19%的股份,通过控制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7.01%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56.2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张爱江直接持有公司 68.05%的股份,并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有公
司 9.22%的股份,张明直接持有公司 9.72%股份,张佳直接持有公司 4.86%股份,并通过凯达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0.49%的股份,张咪直接持有公司 4.86%股份;严棋鹏直接持有公司 0.83%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经营决策有一定的影响。张爱江及其子女张明、张佳、张咪为一致行动人,严棋鹏为张佳配偶。故张爱江与张明、张佳、张咪、严棋鹏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五人直接持有公司 66.24%的股份,并通过控制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28%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3.5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五人直接持有公司 63.85%的股份,并通过控制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01%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70.8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发行后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序号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