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容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345,283.02 4,588,679.25
入
荆州纪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1,415,094.34
入
西安曲江新鸥鹏文化教育控股集团有限公 策划收 市场价格 754,716.98
司 入
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884,528.30
入
西安曲江文化科教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1,623,584.91
入
关联方 交易内 定价方式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容
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152,132.08
入
河北曲江新鸥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策划收 市场价格 1,660,377.36
入
合 计 345,283.02 11,079,113.22
(七)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 期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 67,550.00 13,510.00 67,550.00 13,510.00
限公司
应收账款 西安曲江新釜餐饮管理有 124,144.00 195,179.00
限公司
应收账款 西安山河景区运营管理服 161,260.00 161,260.00
务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 3,057,000.0 835,658.40 2,861,000.00 113,380.0
团)有限公司 0 0
应收账款 西安曲江新鸥鹏文化教育 480,000.00 128,064.00 800,000.00 16,000.00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河南曲江新鸥鹏文化教育 1,200,000.0 634,200.00 1,200,000.00 76,680.00
发展有限公司 0
应收账款 河北曲江新鸥鹏房地产开 1,260,000.0 336,168.00 1,760,000.00 35,200.00
发有限公司 0
应收账款 荆州纪南文化旅游有限责 140,000.00 37,352.00 1,500,000.00 30,000.00
任公司
应收账款 西安曲江文化科教园投资 1,246,000.0 332,432.80 1,721,000.00 34,420.00
发展有限公司 0
应收账款 西安山河旅游发展有限公 937,600.00 250,151.68 937,600.00 18,752.00
司
预付款项 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 2,999.97 2,999.98
司
预付款项 西安曲江新区圣境物业管 11,323.69
理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 714.00
款 限公司
合 计 8,677,267.9 2,567,536.8 11,217,912.6 337,942.0
7 8 7 0
(八)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西安曲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811.98 2,085.00
应付账款 西安曲江新区圣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488.23 1,046.60
应付账款 西安曲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62,500.00 162,500.00
应付账款 西安曲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889,126.00 889,126.00
应付账款 西安曲江圣境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27,292.30
其他应付款 西安曲江唐艺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32.82
其他应付款 西安智本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荆州纪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980.39 1,980.39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西安曲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703.20 3,500.00
合 计 1,132,902.10 2,660,570.81
十一、股份支付
本期公司无股份支付情况。
十二、或有事项及未决诉讼
(一)与成都励云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1年,公司子公司成都智造与成都励云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励云”)签订了《2021年中华文化促进会第四届文化城镇博览会项目展览服务合同》,合同结算金额830,610.00元,已支付441,236.50元,尚有389,373.50元未支付。成都励云向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1月3日立案。根据2023年2月8日签订的《和解协议》,成都智造承诺于2023年2月18日前一次性支付欠付的服务费。截止财务报表基准日,子公司账面已计提上述服务费用389,373.50元,并于期后2023年2月14日已付清。
(二)与成都励翔会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1年9月-10月,公司子公司与成都励翔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励翔”)先后签订了《2021年第三届安仁双年展览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双年展合同”)、《2021年中华文化促进会第四届文化城镇博览会展览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博览会合同”)。双年展合同结算金额1030,037.59元,尚有尾款580,037.59元未支付;博览会合同结算金额996,467.00元,尚有尾款512,857.00元未支付。成都励翔向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2023年1月13日立案。根据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0129民初1558号、(2023)川0129民初1559号民事调解书,成都智造应于2023年2月16日前支付400,000.00元,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尾款692,894.59元。截止财务报表基准日,子公司账面已计提上述服务费用合计1,092,894.59元,并于期后2023年2月14日支付400,000.00元。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期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期公司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二)债务重组
本期公司无重大的债务重组情况。
(三)资产置换
本期公司无资产置换情况。
(四)终止经营
本期公司无终止经营情况。
(五)分部信息
本期公司无报告分部。
(六)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无其他说明事项。
十五、母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含 1 年) 6,006,976.75 19,354,860.00
1 至 2 年 10,901,860.00 7,683,217.00
2 至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