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是 √否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三.二.(三)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三.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 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审议了《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由于前述三个议案非关联董事不 足半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等公告。 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公示栏,在公司内部就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11 天。公示期间,公司全体员 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 员工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 工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提名核心员工事项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提名核心员工 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关于公司提名 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披露了《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更正公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并披露了延期举 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意见》。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日期 日期 况 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8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不构成同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承诺 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3 - 挂牌 提高公司 关于进一步提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月 29 日 治理水平 高公司治理水 平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为避免公司出现同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 了《避免同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作为昆山多宾陈列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人/本公司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3)本人/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4)在本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司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公司认为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或本人/本公司从事参与的其他业务出现与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情况时,本人/本公司同意终止该业务,如公司认为该业务有利于其发展,其有权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经营。 (5)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本公司同意向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6)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2、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尚不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公司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原则、标准等相关内容,以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出具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各项内部 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机制。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10,206,890 21.84% 1,020,689 11,227,579 21.84%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3,871,945 8.28% 387,194 4,259,139 8.28%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5,647,990 12.08% 564,799 6,212,789 12.08% 核心员工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36,533,110 78.16% 3,653,311 40,186,421 78.16%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25,706,275 55.00% 2,570,627 28,276,902 55.00%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36,533,110 78.16% 3,653,311 40,186,421 78.16%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46,740,000 - 4,674,000 51,414,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 末 持 期末 股 有 持有 序 东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的 的司 号 名 数 持股变动 数 股比例%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质 法冻 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