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促进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节约能源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0 说明书、本说明书 指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主办券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流体 指 流体是液体和气体的总称,包括水、气、汽。它的基本特征是没 有一定的形状,具有流动性。 流体机械 指 流体机械是以流体为工作介质来转换能量的机械。 智慧阀门 指 应用流体力学、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嵌入式软 件和新型阀门配流技术实现机电一体化的新一代阀门产品,具有 智慧感知、智能控制与网络互联的集成功能。 智慧流体节能 指 运用物联网和自动控制技术,通过智慧感知、能效分析与优化控 制,实现流体的高效流动。 EPC 指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指节能服务公 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 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 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EMCA 指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WECS 指 工业循环水系统节能优化运行技术 BFEE 指 高炉鼓风节能增效集成技术 CAEC 指 压缩空气系统节能优化运行技术 S-AC 指 智慧节能空调系统解决方案 TRT 指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装置 BPRT 指 煤气透平与电机同轴驱动的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成套机组 STPC 指 高炉顶压高精度稳定性控制技术,主要面向 TRT、BPRT 的控制 系统 TEAS 指 TRT 能效分析与节能优化服务系统 HRHT 指 工业循环水余热能量回收综合制热/制冷技术 HVAC 指 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 MOOG 阀 指 MOOG 公司研制的伺服器 BD 阀 指 BD 伺服阀 PID 指 PID 控制算法,即比例、积分与微分控制 PLC 指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本转让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1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中文名称: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英文名称:Hangzhou ZETA Technology Co.,Ltd. 3. 法定代表人:沈新荣 4. 设立日期: 1998 年 5 月 1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11 日 5.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88 号立元大厦 601 室 7. 邮编:310011 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章宇舟 9. 电话:0571-88839666 10. 传真:0571-88063806 11. 互联网网址:http://www.zetacn.com 12.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公司所属 行业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行业代码“C4011”)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行 业代码“I6520”);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版), 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 业代码“I65”)。 13. 经营范围: 技术设计与开发、咨询、服务、安装、调试:建筑节能产品, 工业节能产品,人工环境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与通讯工程,流体系统节能增效 工程设备,新能源工程设备,暖通空调工程设备,智能建筑系统设备,工业自动 化工程设备;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阀门产品,仪器仪表,自动化产品,计算 机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2 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制造、加工;平衡阀和控制系统(限下属分 支机构经营)。 14. 组织机构代码:70421842-X 15. 主营业务:智慧流体节能产品和节能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同时经 销自动化控制产品。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430470 股票简称 哲达科技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股票总量 5,000 万股 挂牌日期 2014 年【 】月【 】日 本次公开转让股东所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荣承诺:“在哲达科技此次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持有的哲达科技股份将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在哲达科技 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挂牌期满两年,本人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转让的股份分别为本人于挂牌之日所持哲达科技股份数的三分之一。 同时,在本人担任哲达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哲达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哲达科技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鹏、徐兵、杨春节 郁辉球、张旭伟、王天寿、顾建锋、高瑶、韩玲娟、李宁、章宇舟承诺:“本人 担任哲达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哲达科技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哲达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哲达科技股份。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在哲达科技挂牌后违反承诺转让哲达科技股份的, 由此所得收益归哲达科技所有,由此所受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 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3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二节第八条规定:“挂 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 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 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 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新荣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票总数的 25%。 同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胡鹏、徐兵、杨 春节、郁辉球、张旭伟、王天寿、顾建锋、高瑶、韩玲娟、李宁、章宇舟承诺: “本人担任哲达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哲达科技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哲达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哲达科技股份。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在哲达科技挂牌后违反承诺转让哲达科技股份 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哲达科技所有,由此所受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综上,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的股票数量如下: 序 号 股东 职务 持股数(万 股) 是否存在质 押或冻结的 情况 挂牌时可进 行转让的股 份数量(万 股) 1 沈新荣 董事长、总经 理 1,471.155 否 367.789 2 杭州展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89.125 否 329.708 3 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69.68 否 669.68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4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 公司共有 17 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5,000 万股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 4 南京国信金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319.15 否 319.15 5 杭州吉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00 质押 300 万 股 100.00 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215 否 170.215 7 姚暨荣 - 150.00 否 150.00 8 王晓明 - 150.00 否 150.00 9 浙江华睿祥生环境产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134.00 否 134.00 10 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9.085 否 109.085 11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否 100.00 12 杭州同盛投资有限公司 - 90.54 否 90.54 13 南京国信金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6.64 否 86.64 14 陈武 - 80.51 否 80.51 15 宗佩民 - 66.00 否 66.00 16 刘同舟 - 63.90 否 63.90 17 诸暨市丰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否 50.00 合 计 5,000.00 3,037.22 杭州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1-15 四、公司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 17 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2、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1)沈新荣分 别持有展德咨询 15.0407%的股份和杭州吉能 90%的股份;(2)宗佩民系浙江华 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睿”)控股股东,浙江华睿持有华睿泰 信 22.2%股份(直接持有 15%,间接持有 7.2%),持有华睿环境 2%的股份。如山 投资持有浙江泰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银”)20%的股份,浙 序号 股东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