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5年04月30日查看PDF原文
OA                    指 络功能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办公方式。
                          客户关系管理,是企业利用相应的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来协
CRM                  指 调企业与顾客间在销售、营销和服务上的交互,从而提升其管理
                          方式,向客户提供创新式的个性化的客户交互和服务的过程。
                          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是指建立在信息技
ERP                   指 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
                          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
                          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是一个组件模型,它将应用程序的不同功
SOA架构              指 能单元(称为服务)通过这些服务之间定义良好的接口和契约联
                          系起来。
    注:本公开转让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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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Farben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法定代表人:          严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年11月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中一道2号长园新材料港10栋5楼0502号
邮政编码:            518052
电话:                0755-33225800
传真:                0755-33225778
电子邮箱:            IR@farben.com.cn
公司网站:            www.farben.com.cn
信息披露负责人:      黄照程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要业务:            IT资源服务、定制化服务和产品及解决方案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        79542171-3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挂牌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法本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每股面值:                  1元
                                         3
股票总量:                  2,000万股
挂牌日期:                  【】年【】月【】日
(二)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法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初始库存股票除外。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分别出具自愿锁定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除上述股份锁定规定以外,公司股东对其所持股份未作出其他自愿锁定的承诺。
    2、股票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因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距公司成立日尚不满一年,在股份公司设立满一年之前,公司无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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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转让的股份。
    3、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严华先生承诺:“本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不违反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股份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
    木加林投资、耕读邦投资和嘉嘉通投资承诺:“本企业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不违反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夏海燕女士承诺:“本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不违反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
三、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5
                                   深圳市木加林    深圳市耕读邦    深圳市嘉嘉通
             严华       夏海燕    投资合伙企业    投资合伙企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69.70%        12.30%          6.00%            6.00%            6.0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严华,现直接持有公司1,394万股股份,并通过木加林投资、耕读邦投资和嘉嘉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56.4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750.4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7.52%。其个人基本情况如下:严华:男,197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凯荣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上海法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创办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最近两年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是否存在质押或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万股)     (%)                    其他争议事项
 1           严华            1,394.00      69.70       自然人           否
 2          夏海燕            246.00       12.30       自然人           否
       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
 3                             120.00       6.00     有限合伙企业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
 4                             120.00       6.00     有限合伙企业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嘉嘉通投资合
 5                             120.00       6.00     有限合伙企业        否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000.00     100.00
(四)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严华:简历详见本节“三、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二)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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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化情况”部分。
    2、夏海燕:女,1982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北京航管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现任深圳市融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3、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2月,其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号:         440307602440770
企业名称:       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河背村新河街一号C栋六楼
执行合伙人:     严华
合伙期限:       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45年2月4日止
认缴出资额:     180万元
市场主体类型:   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5年2月4日
核准日期:       2015年2月4日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类别
                      严华            178.20            99.00         普通合伙人
股东及出资情况
                      宋燕             1.80             1.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80.00           100.00
    4、深圳市耕读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2月,其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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