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5年10月23日查看PDF原文
)200万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8月19日,有限公司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94000142284;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B7-603单元;法定代表人为韩因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营业期限2009年8月19日至2059年8月14日,50年。
      有限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    股东名称/姓    认缴出资额(元)   本期实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21
号        名
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       韩因之          9,000,000             1,800,000              90.00
  2        周宇           1,000,000              2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0            2,000,000              100.00
    (2)2011年8月,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实收资本
    2011年7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韩因之增加出资720万元,周宇增加出资80万元;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7月29日,苏州忆江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苏忆江楠验字[2011]06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7月27日,已收到全体股东第二期缴纳的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出资连同首次出资,累计实收资本1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姓     认缴出资额    本期实缴出资    累计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号        名           (元)        额(元)         (元)        (%)
  1       韩因之        9,000,000       7,200,000        9,000,000        90.00
  2        周宇         1,000,000        800,000         1,0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0       8,000,000       10,000,000       100.00
    2011年8月5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3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住所
    2013年11月2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周宇将其持有公司的10%股权以100万元价格全部转让给韩古霁,周宇退出股东会;公司住所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2幢405;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11月25日,周宇与韩古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韩古霁系未成年人,此次股权转让签字由其法定代理人韩因之、周敬代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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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韩因之                   9,000,000               90.00
    2                韩古霁                   1,0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2013年12月30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4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4年12月1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韩古霁将其持有公司的10%股权以1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股东韩因之,韩古霁退出股东会;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100万元,新股东上海艺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5年7月31日,上海上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上审验[2015]2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上海艺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50万元人民币,均为货币出资,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溢价)。
    2014年12月16日,韩因之与韩古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转让及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韩因之                  10,000,000              90.91
    2      上海艺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9.09
                  合计                        11,000,000              100.00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5)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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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有限公司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苏州市工商局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05940299-yc)名称变更[2015]第09070015号,核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审字第10010243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止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13,166,560.03元。
    2015年8月28日,北京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大展评报字(2015)第0061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3,168,254.31元。
    2015年8月28日,有限公司2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以经审计净资产13,166,560.03为基础折股11,000,000股,其余净资产额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9月13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89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止2015年9月13日,公司改制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100万元,其中韩因之出资1000万元、上海艺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00万元,出资方式全部为经审计的净资产。
    2015年9月13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通过《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并审核了股份公司设立相关费用。
    2015年9月21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94000142284)。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敬,注册资本1100万元;公司住所为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12幢405室;经营范围: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活动)。
    本次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韩因之                  10,000,000              90.91
    2      上海艺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9.09
                  合计                        11,000,000              100.00
    2、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
    1、上海龙的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龙的系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股份公司持有上海龙的60%的股权。上海龙的于2004年2月16日在上海市工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设立,其基本情况如下:住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502E室,法定代表人为周敬,注册资本为28万美元,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开发、制作;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调试、维护;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龙的股本形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1)上海龙的设立(2004年2月)
    2004年2月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名称预核号:02200401200008,预核准企业名称为“上海龙的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004年1月8日,韩因之与周敬共同签订了《上海龙的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龙的设立时的投资总额为12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万美元,其中韩因之货币出资6.6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周敬货币出资5.40万美元,
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占注册资本的45%。经营范围为: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开发、制作;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设计、调试、维护;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502E室。经营期限为自设立之日起20年。执行董事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股东委派。
    2004年2月5日,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上海龙的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沪张江园区办项字[2004]046号),批复同意留日学生韩因之、周敬设立上海龙的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同意投资者签署的上海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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