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烁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6年03月31日查看PDF原文
两个银行账户仅用于以上用途,并承诺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注销。
    (2)关于湖北省化学院土地使用权划拨给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5年5月25日下达武土规新字[2015]11号批文,同意将湖北省化学研究院位于关山路2号、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土地面积为28880.0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武国用(2015)第
0736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保留划拨5年方式划转给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批准之日起,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本宗地的法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3)关于江汉大学与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2009年3月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汉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甲方:江汉大学,乙方: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作:(1)双方发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优势,在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合作;(2)双方科研成果可在共同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非赢利性活动中使用和共享;(3)甲方向乙方开放实验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教育科研资源,并成为乙方的研发中心,共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乙方向甲方开放实验室、图书馆、分析测试大型仪器等研究教育资源,成为甲方的教学实践和科研基地,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每年接收并指导甲方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5)双方共同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甲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满足乙方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需要,乙方选派优秀的科研人员担任导师,支持甲方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双方合作协议保持20年不变。
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9年收到1000万,2010年收到500万,2011年收到2500万。截止2011年4000万元已全部收到。
    十二、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产评估情况。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和报告期分配及实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的分配情况
    根据2013年6月18日经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按照已发行股份数130,900,000.00股计算,共计2,618,000.00元。
    根据2014年5月30日经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
币0.4元,按照已发行股份数130,900,000.00股计算,共计5,236,000.00元。
    根据2015年6月9日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5元,按照已发行股份数130,900,000.00股计算,共计19,635,000.00元。
    (二)公开转让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四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十四、持续经营能力评估
    公司主营先进高分子化学材料,新型工业催化剂及其他精细化学品。公司共拥有100项专利,其中拥有96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高分子领域专利32项,催化剂领域专利55项,其他材料领域专利13项,在高分子化学材料、工业催化剂及其他精细化学品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审计报告显示,2015年1-8月、2014年和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95%、98.78%和97.50%,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主营业务在公司经营中占主导的地位,公司主营业务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业务结构调整,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水平恢复增长,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加强。另一方面,公司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作为公司主要产品的高新材料系列产品所属新材料行业作为新兴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也将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拟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成为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重要指引,行业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条件。目前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实现中长期目标的概率很大。
    综上所述,公司主营业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现金流,行业发展态势良好,且公司制定的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将会促进公司对现有主营业务加大投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五、财务风险因素及管理措施
    (一)主营业务结构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材料的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体系中,PBT光缆护套管、油膏等光纤缆材料产品由于货款回收期过长,毛利率低,市场容量较小,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公司逐步减少该类产品的生产,2015年1-8月、2014年及2013年,公司生产的PBT光缆护套管、油膏、油墨产品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0.71%、1.30%、12.21%。由于该部分业务调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滑。近年来,重点转向车用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及生产,凭借研发优势,技术上已取得重大突破,车用热塑性弹性体新产品已在国内某大型汽车总装厂得到认可,目前已经有多个客户愿意与公司展开长期合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但如果未来公司该部分业务不能在一段时间内快速占据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实现产品结构调整目标,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及成立以来的良好口碑,车用热塑性弹性体新产品已在国内某大型汽车总装厂得到认可,目前已经有客户表示愿意与公司针对转型产品展开长期合作。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新产品入市步伐,尽快占据市场竞争有利地位,形成公司收入和利润增长的新支撑点。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一系列基础化工原材料,而且化工原材料在公司产品的成本中比重较大。由于化工原材料主要来源于石油,其价格明显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与原油价格走势具有高度相关性。而原油的价格受供求关系、市场投机、美元价格波动以及页岩气开发的进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波动幅度较大。同时国内部分化工原材料品质不能满足需求,需要进口,这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着重通过及时了解行情信息,对大宗材料采取预订、锁单及套期保值等措施,并全面导入采购招投标机制,保障采购材料的价格基本稳定,减少行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将继续提高现有材料的利用效率,严格控制生产成本。
    (三)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公司的新型催化剂及车用高分子材料等主要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市场环境逐步成熟,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可能会随之出现。具有设备制造商、研究机构等背景的公司可能加入竞争者行列,竞争
者的增加会带来价格下滑、服务质量要求提高、市场份额难以保持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立国内和国际两个营销体系,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国内外的营销体系管理和对国内外客户进行全面系统的营销服务,加快理解和把握客户需求。
首先在成本控制上做好把关,在原材料采购和使用中做好衔接,谨防过程中浪费。
其次,提升自身技术含量,做好同业中的差异化,减少市场的可替代性。公司加大力度以更开放的姿态,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以公司运作平台为基础,大力引进产品资源、渠道资源、人才资源及运作资本,以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四)部分房产证短期内无法办理变更问题的说明
    公司系湖北省化学研究院2008年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土规新字[2015]11号《关于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同意将湖北省化学院位于关山路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武国用(2005)第0736号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保留划拨(5年)方式划转给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于2007年5月20日,在湖北省化学院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将上述土地中的9.43亩划给武汉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公司)并与其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又未如期按合同履约,金田公司于2010年5月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洪山区法院根据金田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了该土地,该土地一直处于查封冻结状态,导致公司无法办理该划拨土地转出让手续,该地面上归属于公司的房产均无法办理房产权属变更。虽然公司目前合法享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