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公司聘请的兴华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度、2015年1-8月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审字第030102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5,235,840.51元。 2015年10月16日,公司聘请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字(2015)第040137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8月31日,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562.95万元。 2015年10月15日,百舟有限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事项:同意以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5,235,840.51元按照1.0678:1的比例折合股份3,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未折股部分人民币2,235,840.51元计入变更后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各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持股比例为准,界定其净资产份额,并以上述同一比例折合其认购股份数。 2015年10月30日,崔保生、丁丽丽、蒋文洁、杨庆山、郑秀平、胡杰、候静海、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珠海康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 2015年10月30日,兴华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7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10月30日,股份公司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股本3,300万元。 2015年10月30日,百舟互娱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筹备工作情况,筹办费用、发起人出资,股份公司章程,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通过了股份公司运作的各项制度。 2015年12月4日,百舟互娱取得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700574405883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崔保生 8,135,620.00 24.65 净资产 2 丁丽丽 5,113,818.00 15.49 净资产 3 刘苏 4,591,532.00 13.91 净资产 4 蒋文洁 3,486,694.00 10.57 净资产 5 杨庆山 3,486,694.00 10.57 净资产 6 珠海广发信德 2,324,463.00 7.04 净资产 7 广发信德 1,913,444.00 5.80 净资产 8 郑秀平 1,859,571.00 5.64 净资产 9 胡杰 1,162,232.00 3.52 净资产 10 候静海 860,912.00 2.61 净资产 11 珠海康远 65,020.00 0.20 净资产 合计 33,000,000.00 100 -- (8)股改后第一次变更(增资) 2016年2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金由33,000,000万元增加至33,835,323元,新增注册资金由百游投资认缴。 2016年2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册资金由 33,000,000万元增加至33,835,323元,新增注册资金由百游投资认缴。 2016年3月11日,兴华事务所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030200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4日,股份公司已收到百游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500,003元,其中835,323元增加公司股本,其余2,664,680元增加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的价格为4.19元/股。 2016年3月16日,百舟互娱就上述增资事项在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崔保生 8,135,620.00 24.045 净资产 2 丁丽丽 5,113,818.00 15.114 净资产 3 刘苏 4,591,532.00 13.570 净资产 4 蒋文洁 3,486,694.00 10.305 净资产 5 杨庆山 3,486,694.00 10.305 净资产 6 珠海广发信德 2,324,463.00 6.870 净资产 7 广发信德 1,913,444.00 5.655 净资产 8 郑秀平 1,859,571.00 5.496 净资产 9 胡杰 1,162,232.00 3.435 净资产 10 候静海 860,912.00 2.544 净资产 11 珠海康远 65,020.00 0.192 净资产 12 百游投资 835,323.00 2.469 货币 合计 33,835,323.00 100 -- 截至目前,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公司全体股东所持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及潜在纠纷情形。 2、公司历次股权变动中涉及到对赌、股权回购等情况 经核查,公司2015年8月增资涉及到对赌情形,具体如下: (1)2015年7月6日,百舟有限、崔保生与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珠海康远签署《补充协议》,其中约定的对赌条款涉及到公司及崔保生与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珠海康远的对赌情形。对此,2016年3月,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珠海康远(合称“甲方”)与崔保生(乙方)签署新的《补充协议》,终止执行原于2015年7月6日签署的《补充协议》,新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对赌、股权回购条款如下: ①乙方承诺: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该处及下文所称“净利润”均指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600万元和2000万元。 协议各方确认,若公司于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中的任意一个年度存在股份支付事项并相应计提管理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的情形,则公司于当年的承诺净利润相应扣减股份支付形成的管理费用部分。 ②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公司上述承诺净利润对甲方进行股权调整或现金补偿,具体调整或补偿方案如下: 若公司2015、2016年和2017年任意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5%,即分别低于1020万元、1360万元和1700万元,则乙方需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补偿现金金额= 甲方投资金额×(1- 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承诺净利润) ③若公司出现下述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回售甲方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乙方应以现金形式收购: 4.1.1公司未能:(1)在 2018年 12月 31 日前实现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挂牌上市或(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且具有足够成交量使得甲方可以不低于12%年化收益率退出或(3)以甲方同意的估值被上市公司收购; 4.1.2 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任一年度净利润低于当年承诺净利 润的80%; 4.1.3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出现不 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行为; 4.1.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重要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发生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不利变化,并对公司上市有不利影响; 4.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或其表决权发生重大变化,或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尤其是目标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收入时; 4.1.6 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4.1.7 公司被托管或进入破产程序; 4.1.8 公司在股票上市过程中中途退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4.1.9 乙方违反与甲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书》或本《补充协议》相关条款, 且经过甲方书面催告后30个自然日内未能充分且有效补救的; 4.1.10 乙方未能履行“共同售股权和优先认购权”的承诺。 4.2 回购金额为以下两者孰高: ①甲方投资金额×(1+12%×出资日到回购款支付日天数÷360)-甲方已分得的现金红利 -甲方已收到的现金补偿; ②根据回购日(即甲方向回购义务人书面提出要求行使回售权利的当天)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表计算的,甲方所持股权对应之净资产。 (2)除上述对赌、股权回购的约定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公司与股东、股东之间的对赌、股权回购的约定,上述对赌、股权回购约定只涉及到股东之间的约 定,不存在损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股东崔保生承诺:“其与新增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方面的纠纷,也未因相关《投资协议》及上述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规范运作和有效存续。其承诺将积极履行《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确保公司不会因上述协议遭受任何损失,如公司因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