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602,000股,持股比例:9.86%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301,000股 持股变动比例:0.35%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8,903,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21%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同济现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