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员工 5 周蓉 董事、董事会秘 291,890 2.89 - - 2.89 书 6 王春花 董事、财务总监 288,860 2.86 2.86 7 黄磊 董事 8 倪荣华 监事会主席 - - - - - 9 赵存 职工监事 - - - - - 10 戴波 监事、核心员工 - - - - - 合计 6,342,800 62. 80 1,696,800 16. 80 79 . 60 1-1-29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万元) 4,964.29 4,221.66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1,472.64 1,202.52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 权益合计 1,472.64 1,202.52 (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 1.46 1.19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 1.46 1.19 产(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0.34% 71.52%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速动比率(倍) 0.71 0.64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9,681.02 7,030.08 净利润(万元) 270.12 98.25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12 98.2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262.32 94.56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 262.32 94.56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毛利率(%) 19.00 17.88 净资产收益率(%) 20.19 8.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19.61 8.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10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6.64 5.85 存货周转率(次) 4.52 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313.83 430.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1 0.43 (元/股)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100% 1-1-3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 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 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 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5)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股份数(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平均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余额平均 (9)每股净资产=期末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期末股东权益÷期末股份总数(1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1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1-1-31 九、中介机构情况 (一)主办券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 电话:0769-22119285 传真:0769-22119285 项目小组负责人:陈静瑜 项目小组成员:付永华、陈志用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夏蔚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 广场)A栋3、4层 电话:0755-26224888 传真:0755-26224100 经办律师:程建锋、周诗燕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2座301室 电话:0755-82900786 传真:0755-82900786 1-1-32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铁华、吴平权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应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1-2206 电话:010-51716863 传真:010-51716863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金良全、卢勇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 010-58598977 (六)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庚 联系电话:010-63889513 传真:010-63889671 1-1-33 第二节 公司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系礼品服务综合运营商,公司依托专业的创意设计队伍、成熟的礼品营销项目管理团队经验,根据客户礼品情感传递的需求,为客户提供礼品需求分析、概念创意、研发设计、生产协调、物流配送、效果评估的礼赠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在礼品服务行业深耕细作,现已能把礼品供应商、礼品渠道分销商、礼品终端服务商用专业系统增值业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