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际控制 否□
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3,400,000股,持股比例:69.24%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001,000股 变动比例:5.92%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21,399,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3.32%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志鹏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