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亿鼎: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

2018年01月23日查看PDF原文
按照业务发展需求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3、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分析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专业从事石英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正处在发展期,随着公司生产及销售任务增加,公司规模逐渐发展壮大,公司治理逐步规范,公司原材料采购及各项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从而对流动资金需求量也相应增加。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缓解公司后续经营所需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2)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情况

    流动资金测算以预计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考虑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预测,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具体地,流动资金测算方法如下:

    A、确定随收入变动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项目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突出,暂无对外投资或非经营性事项,因此将流动资产认定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认定为经营性流动负债。

    B、计算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

    C、确定需要营运资金总量

    预计经营性流动资产=预计销售收入额×经营性流动资产占销售百分比

    预计经营性流动负债=预计销售收入额×经营性流动负债占销售百分比

    D、确定预测期流动资金需求;

    预测期资金需求=预计经营性流动资产-预计经营性流动负债

    公司需要的流动资金测算过程如下:

    假设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与销售收入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拟以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基准期,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进行测算。

    公司业务正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为巩固原有经营成果和拓展销售渠道,公司拟在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增加投入力度,相应的原材料备库、销售开拓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将进行调整和加强。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5,341.84万元(经审计),2017年1-6月公司已实现销售收入4,100余万元(未经审计),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预计2017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8,500万元。根据公司与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市场需求增长情况,预计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约11,000万元。

    流动资金需求具体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各项目  2017年度/2017  2018年度/2018

                 2016年度/2016

     项目                         占营业收入的年12月31日预年12月31日预

                  年12月31日

                                    比例(%)         测数            测数

营业收入               5,341.84                        8,500.00       11,000.00

货币资金                 571.28          10.694          909.02        1,176.38

应收票据               1,113.01          20.836        1,771.04        2,291.93

应收账款               2,743.97          51.368        4,366.24        5,650.43

预付款项                 827.90          15.498        1,317.36        1,704.82

其他应收款                 8.07           0.151           12.84           16.62

存货                    1,257.92          23.548        2,001.62        2,590.33

其他流动资产               0.17           0.003            0.27            0.35

经营性流动资产

                        6,522.31         122.099       10,378.38       13,430.85

合计

短期借款                 900.00          16.848        1,432.09        1,853.29

应付账款                 165.22           3.093          262.91          340.23

预收账款                   5.19           0.097            8.26           10.68

应付职工薪酬              19.04           0.356           30.30           39.21

应交税费                 566.23          10.600          900.99        1,165.99

其他应付款               253.29           4.742          403.03          521.57

经营性流动负债

                        1,908.97          35.736        3,037.58        3,930.98

合计

流动资金占用额         4,613.34                        7,340.81        9,499.87

流动资金缺口                                            2,727.46        2,159.06

    (特别说明:本方案中公司对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比率的预测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依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预测期内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大约4,800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不超过4,2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是

合理可行的。

    (八)前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未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的情形。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分享。

    (十)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的以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

    1、关于《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制定《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5、关于修改《江苏鑫亿鼎石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回避制度。

    (十一)本次发行涉及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 200 人。因此,公司本次股票发

行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方法》中规定的豁免核准发行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备案程序。

      三、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说明相关资产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重;相关资产注入是否导致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的增加,是否导致新增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存在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经营资金的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提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对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其他特有风险。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清除的情形;

    (二)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

    机构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电话:010-83561000

    传真:010-83561001

    项目经办人:左力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凌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联系电话: 010-50959996

    传真: 010-50959998

    经办律师:邢战胜、张凌霄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增刚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联系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079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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