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特:2019年半年度报告

2019年08月28日查看PDF原文
性特征                  □是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2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7.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是 √否

8.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      □是 √否

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9.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是 √否

是否发生变化

10.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是 √否

11.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是 √否

13.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是 √否

14.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是 √否

(二) 附注事项详情
1、 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等 4 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挂牌公司应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依据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政 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 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以上要求编制了母公司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全资控股子公司四川粮种天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3 家。
二、  报表项目注释

            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系四川金安特农业开发有限
公司改制形成。四川金安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取得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 510000000023476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590494548T)。
    根据 2015 年 8 月 31 日股东会决议,四川金安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的财务
报表为基准,整体变更为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起人协议、首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规定,由四川金安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发起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8 月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810151 号)审定账
面净资产为 30,912,284.85 元和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威正信
评报字【2015】第 1137 号)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31,836,964.66 元。整体变更时折
合的股本总额不高于四川金安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进行变更,按照 1.0304:1 的折股比例取整
折合 30,000,000.00 份股份,每股面值 1 元,其中 30,000,000.00 计入股本,净资产超出股本的部分
912,284.85 元作为资本公积。

    2016 年 3 月 3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2613 号”
《关于同意四川金安特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函》,同意金安特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2016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金安特,股票代码:837058。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经营范围:本公司属农业。(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谷物种植;技术推广服务;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危险化学品经营;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进出口业;草种植及割草;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8 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3 家,详见本附注八、1 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9 年半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
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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