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及泰虹公司厂房费用2,829,981.25元,与长虹财务公司资金往来及利息1,516,930,418.97元,与长虹财务公司票据业务 196,288,810.20 元。
(三) 股权激励情况
为吸引和保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营造激励员工实现目标和自我管理的工作环境,顺利完成《关 于江苏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的业绩条款,鼓励员工为长虹三杰长期服务,2017 年 11 月, 长虹三杰股东方杨清欣、李国忠等人将其持有的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众杰 合伙“)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长虹三杰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本次转让的众杰合伙的财产份
额定价为每份财产份额 1 元,共转让 440 万份财产份额,占众杰合伙财产份额 88.00%,作价 440.00
万元。众杰合伙持有长虹三杰 5.00%的股份,参考公司并购长虹三杰时,长虹三杰全部股权 3.80 亿 元估值,众杰合伙持有的长虹三杰的股权公允价值为 1,900.00 万元,众杰合伙的 88.00%财产份额 公允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为 1,232.00 万元。根据众杰合伙的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退伙时,如发
生因有限合伙人自入伙时起算未在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满 5 年的情形,其转让在合伙企业 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转让款金额上限需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相应同期存款信息。长虹三杰按 5 年对上述 1,232.00 万元费用进行分摊。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更新稿)》第四节.交易标的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十一)
期后股份支付。
长虹三杰报告期内分摊金额为 2,463,999.96 元,其中由母公司承担部分 1,256,639.98 元。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日期 日期 况
实 际 控 制 2015 年 11 2019 年 1 关联交易 承诺避免与公司进
人 或 控 股 月 1 日 2 月 26 日 挂牌 承诺 行关联交易 已履行完毕
股东
董监高 2015 年 11 - 挂牌 关联交易 承诺避免与公司进 正在履行中
月 1 日 承诺 行关联交易
实 际 控 制 2015 年 11 2019 年 1 同业竞争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
人 或 控 股 月 1 日 2 月 26 日 挂牌 承诺 争 已履行完毕
股东
董监高 2015 年 11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 正在履行中
月 1 日 承诺 争
其他股东 2016 年 12 2019 年 1 发行 客户资源 承诺为公司带来稳 已履行完毕
月 27 日 2 月 27 日 承诺 定的客户资源
其他股东 2016 年 12 - 发行 供应商资 承诺为公司带来稳 正在履行中
月 27 日 源承诺 定的供应商资源
承诺交易完成后江
苏三杰 2018 年度实
现对赌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3,200 万
重 组 交 易 2018年1月 2020 年 1 重 大 资 产 元,后续两年实现对
方 1 日 2 月 31 日 重组 业绩承诺 赌净利润增长率不 正在履行中
低于 20%,三年对赌
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1
1,648 万元,三年平
均对赌净利润不低
于 3,883 万元。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为避免潜在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 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面承诺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无法避免关联交 易时,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等相关制度。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该承诺得到履行。因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由四川长虹变更为长
虹集团,四川长虹所作的关联交易承诺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终止。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书面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和 活动。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该承诺得到履行。因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控股股东由四川长虹变更为长
虹集团,四川长虹所作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终止。
3、客户资源承诺
承诺人:定向增发战略投资者。
承诺事项:公司 2016 年第一次定向增发战略投资者承诺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客户资源,实现公司
未来三年至少 2000 万元/年的电池业务销售量(或三年累计实现 6000 万元的电池业务销售量)。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该承诺得到履行,承诺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7 日。
4、供应商资源承诺
承诺人:定向增发战略投资者。
承诺事项:公司 2016 年第一次定向增发战略投资者承诺为公司带来稳定的供应商资源,具备 5
亿只(套)钢壳、密封圈等电池核心部件的制造供货能力,提升公司在电池核心配件业务层面的质 量成本竞争力。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承诺得到履行。
5、业绩承诺
承诺人:杨清欣、李国忠、赵学东、李永春、刘萍、童文祥、泰兴市众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承诺事项:公司 2017 年 10 月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江苏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并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对方承诺交易完成后江苏三杰 2018 年度
实现对赌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200 万元,后续两年实现对赌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三年对赌净
利润总额不低于 11,648 万元,三年平均对赌净利润不低于 3,883 万元。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承诺正在履行。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 发生原因
比例%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 抵押 38,831,645.44 2.43% 借款综合授信
无形资产 土地 抵押 22,857,639.95 1.43% 短期借款抵押
总计 - - 61,689,285.39 3.86% -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6,460,000 9.32% 49,000,000 55,460,000 80.00%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0 0.00% 49,000,000 49,000,000 70.68%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股份总数 62,863,127 90.68% -49,000,000 13,863,127 20.00%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49,000,000 70.68% -49,000,000 0 0.00%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939,076 2.80% 0 1,939,076 2.80%
核心员工 - - - -
总股本 69,323,127 - 0 69,3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