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出具《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 ①加强技术研发力度,推动技术升级及新产品开发,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技术研发是公司的生命线。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吸引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加盟,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不断推动现有技术的换代升级巩固并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加强研发、加强行业细分市场的开发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②积极开拓市场,提高销售收入 公司坚持以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继续以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为依托,开拓新市场、新客户,扩大对现有市场、客户的销售数量,增加销售规模。 ③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众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机制创新和管理升级,优化技术工艺和业务流程,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公司主要股东叶磊、许亚楠、樊斌、华岳机械出具《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本单位均不会滥用主要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单位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本单位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本单位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涉及填补回报 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七) 主要股东关于不占用公司资产的承诺 发行人主要股东叶磊、许亚楠、樊斌、华岳机械承诺: 本人/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作为主要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占用同力股份及子公司的资产,并承诺不通过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同力股份及子公司的资产。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同力股份及子公司的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本单位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 (八)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主要股东叶磊、许亚楠、樊斌、华岳机械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单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未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者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本人/本单位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单位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以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本单位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4、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本单位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单位出具之日起生效,在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且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股 10%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一经作出即为不可撤销。 (九)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1)本人/本单位、本人/本单位所控制的公司及关联方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公平操作,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保证交易公平,价格公允,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 5%以上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单位将促使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4)在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 5%以上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2、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本人所控制的公司及关联方将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属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公平操作,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保证交易公平,价格公允,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4)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二、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发行人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责任的声明 (一)对《公开发行说明书》作出承诺 1、保荐机构(主销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本公司已对公开发行说明书进行了核查,本公司管理层已认真阅读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公开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公开发行说明书,确认公开发行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开发行说明书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公开发行说明书,确认公开发行说明书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发行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