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本人担任同力股份董事/监
1 叶磊 80,575,000 17.81 80,575,000 17.52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于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本人担任同力股份董事/监
2 华岳机械 76,602,500 16.93 76,602,500 16.65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于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本人担任同力股份董事/监
3 许亚楠 59,445,848 13.14 59,445,848 12.92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
4 资中心(有限合伙) 38,400,000 8.49 38,400,000 8.35 -
在本人担任同力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
5 牟均发 23,377,300 5.17 23,377,300 5.08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
6 限公司 20,000,000 4.42 20,000,000 4.35 -
7 王文祥 17,600,000 3.89 17,600,000 3.83 -
8 赖银超 16,000,000 3.54 16,000,000 3.48 -
9 郑明钗 12,000,000 2.65 12,000,000 2.61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股) (%) (股) (%)
10 李西茂 12,000,000 2.65 12,000,000 2.61 -
合计 356,000,648 78.67 356,000,648 77.39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5,750 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
本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0.00 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所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8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7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9.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9.0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后每股收益:0.53 元/股(按照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计算);0.52 元/股(按照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总股本
计算)
(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16 元/股(根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3.26 元/股(根据 202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
XYZH/2021XAAA20011 号《验资报告》,报告的主要结论为:“截至 2021 年 2月 1 日止,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减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3,500,000.00 元后的资金人民币466,500,000.00元已汇入贵公司在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开立的 8111701012900610466 账户。实收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801,886.8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15,801,886.80 元。”
(六)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3,419.82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主要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费用 141.51 万元,承销费用 3,018.87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审计及验资费用 160.38 万元;
3、律师费用 75.47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费用 18.87 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4.72 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46,580.18 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安信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
配售 75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 4,992.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份数量的 99.84%,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数量的86.82%。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5,7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46,002.50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12.5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等规定,发行人已与安信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1 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 8111701012700610465 补充流动资金
非公路自卸车及全路面矿用
2 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 8111701012900610466
车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3 中信银行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科技路支行 8111701012500610919 工程运输机械技术中心项目
4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 129902099110703 工程运输机械技术中心项目
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专户仅用于甲方(指同力股份,下同)非公路自卸车及全路面矿用车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