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

2021年02月18日查看PDF原文
         0.20          80.53          0.18

    硅铝胶              39.96          0.21              -              -

    排污费              10.69          0.06              -              -

      合计              436.13          2.29        712.14          1.60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催化剂采购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重                      总额比重

      电                616.07          1.90        510.15          2.32

    工业水              19.95          0.06          18.88          0.09

    软化水              101.34          0.31          93.61          0.43

    硅铝胶                  -              -              -              -

    排污费                  -              -              -              -

      合计              737.37          2.28        622.63          2.83

  (3)发行人与石科院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发行人与石科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委托石科
院就 ZRP 系列、ZSP 系列、HOB 系列择型分子筛及 HSB 系列、ZBP 系列 BETA
分子筛项目进行工业生产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技术使用费用。双方约定:1、若公司预对外(仅除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之外的任何企业/个人)销售该系列产品,须提前征得石科院书面同意,公司以产品销售额的 10%向石科院支付技术使用费;2、若公司生产的分子筛用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生产石科院技术的催化剂,技术使用费由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以催化剂技术使用费的方式向石科院支付。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与石科院重新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服务
内容扩大至石科院“就 ZRP 系列、MPZ 系列、DFZ 系列、ZSP 系列、HOB 系列
择型分子筛及 HSB 系列、ZBP 系列 Beta 分子筛项目进行工业生产的专项技术服
务”,其余内容不变,新协议有效期 10 年。签订新《技术服务合同》主要因为公司未来能够向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以及其他中石化体系内客户出售 MPZ 系列和DFZ 系列分子筛产品。

  综上,发行人存在对中石化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要为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报告期各期销售占比较高,如与其的业务不能持续,将对发行人的业绩造成较大影响。此外,发行人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互相占用土地、房产,对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既有销售又有采购,与石科院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情况,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下游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分布于石油化工行业、汽车行业及煤化工行业,其
中对石油化工行业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分别为 51.62%、59.26%、56.79%和 63.28%,公司的主营业务对石油化工行业及主要客户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未来国家宏观政策或者石油化工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发生石油化工行业不景气、材料采购放缓等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原材料价格或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分子筛系列催化新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是氢氧化钠、硅胶、水玻璃和氢氧化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催化新材料产品的销售价格存在小范围波动。未来,如果催化剂行业市场供需情况出现明显变化,或产品技术工艺发生重大变革,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价格下降而导致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4、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较大资金和技术力量用于环保设施和技术工艺改进,遵照有关环保法规进行环境治理。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及全
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进一步关注,未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对环境保护和治理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届时公司的环保成本将随之增加,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公司将来因在环境保护等方面持续投入不足、环保设施运行不理想等导致污染物排放未达标,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监管或处罚,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分子筛系列新材料产品生产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对设备、厂房防火防爆等要求较高,虽然公司设有一套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体系,生产技术人员掌握了比较丰富的物理、化学、消防等综合专业知识,但若因管理不当或受突发环境变化等影响,仍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海外市场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12.67%、36.15%、33.86%和 34.32%,外销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意大利、德国、韩国等,主要外销客户为美国企业或其他外国公司在美国设立的生产企业。目前,国际贸易形势尚不明朗,尽管公司报告期内未受中美贸易摩擦的明显影响,但如果中美贸易摩擦形势进一步恶化,或海外产品需求出现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生产车间使用瑕疵

  发行人改制时,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按各自生产经营需要划分了资产,由于部分资产改制时生产装置所处地点及后期布局变化的原因,发行人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含其关联方)之间存在互相占用土地、房产的情况,其中由发行人占有使用,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也未与权利人签署相关协议的该等房屋、土地面积分别为 1,941.96 平方米、1,368.00 平方米,占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房屋总面积比例为 4.29%、土地总面积的 1.10%,且主要为发行人生产辅助性用房。上述房产、土地因历史原因难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签署相关协议,也未支付费用。

  虽然公司一直以来可持续地实际占有及合理使用相应的房屋、土地,但未来若无法继续使用,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由于我国的疫情得到了有效遏制,公司的生产活动和经营业绩暂未受到负面影响。目前,国外的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如果国外疫情无法及时得到有效控制,造成进出口贸易受限,相关客户无法正常采购,将对公司的外销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8、公司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的关系

  公司系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改制设立,多年来公司虽然自主经营,独立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保持了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中石化体系内的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且占比较高。若未来双方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催化剂专业生产厂。催化
剂齐鲁分公司始建于 1969 年,1972 年建成投产,现有 8 套主要生产装置,是亚
洲最大的催化裂化催化剂、催化裂解催化剂和助剂生产基地。

  催化剂齐鲁分公司催化裂化催化剂产品包括重油催化裂化催化剂、MIP-CGP工艺专用催化剂、催化裂解(DCC)工艺专用催化剂、催化热裂解(CPP)工艺专用催化剂、MGG/ARGG 工艺专用催化剂、MIO 工艺专用催化剂、MGD 工艺专用催化剂、降低催化汽油烯烃含量催化剂、降低催化汽油硫含量催化剂等 9 个系列;催化裂化催化剂助剂包括提高汽油辛烷值助剂、提高丙烯收率助剂、提高丙烯和异丁烯收率助剂、提高液体收率助剂、降低催化裂化烟气硫含量助剂、降低催化裂化烟气 NOx 含量助剂、降低催化汽油烯烃含量助剂、降低催化汽油硫含量助剂等 9 个系列。

  目前,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以催化剂为主要产品,自产的分子筛仅用于进一步加工制成催化剂产品,不对外销售,不属于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发行人与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共同控制关系,不属于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分别为 10,420.41 万元、14,213.65 万元、9,455.16 万元和 12,530.91 万元,占
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7.84%、43.09%、33.82%和 37.84%,其中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约 95%。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偶发因素导致应收账款
难以收回的情况,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要变化,发生大额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
分别为 11,866.26 万元、9,674.99 万元、10,756.49 万元和 10,542.24 万元,占流动
资产比例分别为 43.09%、29.33%、38.47%和 31.84%。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地实施库存管理,导致原材料受损,或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原材料、库存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出口业务收入为 4,909.57
万元、19,493.42 万元、19,359.09 万元和 10,722.7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2.67%、36.15%、33.86%和 34.32%。公司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为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报告期各期内,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21.54 万元、-307.18 万元、-159.77 万元和-43.33 万元,存在较大波动。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短期内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4、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若国家调整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会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利润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所得税税率优惠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华信高科均
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华
信高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华信高科已申请了高新
技术企业资质复审。

  若公司及子公司华信高科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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