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马宁 3,506,162 2.62% -
4 薛熙景 3,322,000 2.48% -
5 杨晓蕾 2,160,000 1.61% -
6 李晨光 1,411,920 1.05%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7 侯普亭 1,411,744 1.05%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8 赵绪云 1,400,000 1.05% -
9 刘环昌 1,280,223 0.96% 其中 768,134 股自精选层挂牌
之日起限售 12 个月
10 李桂志 1,013,119 0.76%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33,716,617 25.19%
注 1:上表中不包含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的股票数量;
注 2: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前十名股东中明曰信、
李晨光、侯普亭、李桂志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
月(若上述期间发生分配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上
述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股)
1 明曰信 12,408,249 8.94%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山东兴华建设集团
2 园林绿化工程有限 5,803,200 4.18% -
公司
3 马宁 3,506,162 2.53% -
4 薛熙景 3,322,000 2.39% -
5 杨晓蕾 2,160,000 1.56% -
淄博新旧动能转换
6 中晟股权投资合伙 2,000,000 1.44%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7 李晨光 1,411,920 1.02%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8 侯普亭 1,411,744 1.02% 自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
9 赵绪云 1,400,000 1.01% -
10 刘环昌 1,280,223 0.92% 其中 768,134 股自精选层挂牌
之日起限售 12 个月
合计 34,703,498 24.99% -
注 1:上表中包含本次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部分的股票数量;
注 2: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精选层挂牌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前十名股东中明曰信、李晨光、侯普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生分配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上述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33,457,8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8,476,400 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二)发行价格及对应市盈率(说明计算基础和口径)
本次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9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1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2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4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7.8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8.1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19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1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
为 0.39 元/股。
(四)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0 年 6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75 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81 元/股。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204,600.00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771.59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105.33 万
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 500 万元,承销费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9.5%或
2,000 万元中的孰高者减去保荐费的差。
(2)会计师费用:283.02 万元
(3)律师费用:200.00 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63.63 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七)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48.87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828.1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 2021 年 2 月 1 日(T 日)向网
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501.86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13.04%。同时网上发行数量扩大至 3,178.64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前发行股份数量的 95.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启用后发行股份数量的 82.61%。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3,847.64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 13,884.992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 15216101040034379
限公司 周村支行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 801103801421018763
限公司
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 802220200967365
限公司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在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签署,公司将在监管协议签署完成后,按照全国股转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二、其他事项
公司在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日至挂牌公告书披露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2、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没有发生重大媒体质疑、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等情形。
3、公司没有发生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的诉讼仲裁,或者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没
有被质押、冻结、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发生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权属纠纷。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经营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7、没有发生对公司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8、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节 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信息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保荐代表人 王鲁宁、谢丹
项目协办人 董瑞钦
项目其他成员 王健臣、孙涛、于晓、秦杰、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