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否 四.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五)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 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 期 内发生的诉讼 、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 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 时 公告形式披露 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对外提 供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对外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对外提 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期末对嘉兴市华秀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79 万元,尚未归还,对公司无影响。
(三) 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 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承诺事 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承诺结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期 日期 况
实际控制人 2016年 4月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不构成同业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21 日 承诺 竞争
实际控制人 2016年 4月 挂牌 减少关联 关于减少并规范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21 日 交易 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的可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金华、吴坚凯签署了《关于不与浙江华尔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二、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三、本人/本企业保证确认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并将忠实履行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自本人/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本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本企业亦不得作出与本承诺内容冲突的声明和承诺,若然,将都视为无效。”该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
(二)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金华、吴坚凯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之间不可避免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形式明确约定,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
(五) 被查封 、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发生原因
型 例%
房屋 固定资产 抵押 10,290,233.11 13.61%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 无形资产 抵押 4,615,809.81 6.11% 银行借款抵押
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4,513,750.04 5.97% 票据保证金
总计 - - 19,419,792.96 25.69% -
资产权 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无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2,697,500 20.75% 0 2,697,500 20.75%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982,500 15.25% 0 1,982,500 15.25%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697,500 20.75% 0 2,697,500 20.75%
核心员工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10,302,500 79.25% 0 10,302,500 79.25%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5,947,500 45.75% 0 5,947,500 45.75%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8,092,500 62.25% 0 8,092,500 62.25%
核心员工 0
总股本 13,000,000 - 0 13,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股本结 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 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末 期末持 期末持
序 期初持股 持股 期末持股 持 期末持有 期 末持有 有的质 有的司
号 股东名称 数 变动 数 股比 限售股份 无 限售股 押股份 法冻结
例% 数量 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
量
1 周金华 5,200,000 0 5,200,000 40% 3,900,000 1,300,000
2 吴坚凯 2,730,000 0 2,730,000 21% 2,047,500 682,500
3 张颖 1,690,000 0 1,690,000 13% 1,267,500 422,500
4 韩连华 1,300,000 0 1,300,000 10% 1,300,000
5 林志松 1,170,000 0 1,170,000 9% 877,500 292,500
6 芦惠燕 910,000 0 910,000 7% 910,000
合计 13,000,000 0 13,000,000 100% 10,302,500 2,697,50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上述股东间无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 并披露:
√是 □否
公司股东周金华直接持有公司 40%的股份,公司股东吴坚凯直接持有公司 21%的股份,两人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合计持有公司 61%的股份。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二人对公
司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均保持一致行动且能通过控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方式决定公司的经营政策、人事任免等事项,因此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金华、吴坚凯。
周金华,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