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永道:2020年年度报告

2021年04月23日查看PDF原文
019 年度会议等议
                    案。

                        2020 年 8 月 2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

股东大会      2        2020年4月22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
                    修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管理制度议
                    案。

                        2020 年 5 月 8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会议等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三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能按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三会决议内容完整,要件齐备,会议决议均能够正常签署,会议决议能够得到执行。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根据公司制定的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年报重大差错,未因发生年报重大差错而处分相关责任人员。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102030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4 月 23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樊艳丽        李津庆

                                  8 年          3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7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13 万元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永道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合永道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联合永道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联合永道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联合永道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联合永道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联合永道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联合永道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联合永道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联合永道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联合永道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樊艳丽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津庆

        中国 北京                                      2021 年 04 月 23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8,851,499.83        39,097,501.9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2      27,954,739.89        33,142,129.02

应收款项融资                              五、3        310,000.00

预付款项                                  五、4        825,209.03        1,348,224.5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5      2,271,496.04        2,038,884.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                  -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6        338,157.33          388,636.24

            流动资产合计                            80,551,102.12        76,015,376.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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