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 2,374,428.45
所得税影响数 168,047.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206380.62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 √不适用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
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将预先收取的合同对价确认 预收款项 -13,339,187.64 -7,589,011.46
为合同负债,并根据其他流动 合同负债 8,753,803.15 3,138,908.61
性分别列示在合同负债和其 其他流动负债 214,723.65 79,442.01
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370,660.84 4,370,660.84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31,125,664.80 -16,802,466.99
合同负债 9,143,012.36 2,881,791.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920,675.81 13,920,675.81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对 2020 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8,375,348.54 6,036,434.95
销售费用 -8,375,348.54 -6,036,434.95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 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 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
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
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
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
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
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50,021.28 元。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 99,082.57 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成立全资子公司沈阳永成双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2、报告期内,出售全资子公司铁岭永成双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立足于汽车制造业,定位于汽车零配件供应商,依托于自身研发、生产、销售团队,整合上下游资源,根据客户的需求参与前期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积极参与主机厂和大型零部件集团的报价询价和前期方案设计,以直接销售的方式,与一级配套商或者主机厂等客户进行同步研发制造,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实现战略发展和价值提升。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和产品库存安排生产计划,即按照汽车整车公司及一级配套供应商等的年、月、周需求计划及订单来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及时交付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及付款周期,按时回笼资金。公司发展战略:夯实汽车内饰功能件、导轨及钣金件、注塑结构件等传统汽车零件的研发生产能力,培育新能源零件产业;公司致力于提升与整车厂商同步研究开发能力,从而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在未来三年,公司致力发展成为国际上一流的汽车注塑产品、新能源动力电池零件的设计、开发及制造供应商,并发展成为符合国家 2025 战略规划要求的具备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系统零件制造商。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项目 金额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变动比例%
的比重% 的比重%
货币资金 7,741,847.45 1.93% 13,441,616.54 3.36% -42.40%
应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