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三十六)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
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
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
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
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税销售额乘以使用税 13%
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1.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12%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湖北省 201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42 号)和《关于湖北省 2018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9〕43 号)规定,公司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由鄂科技发联〔2019〕
2 号文件公示,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842000724。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349.47 2,603.47
银行存款 2,226,172.09 9,818,311.60
其他货币资金 1,440.84 1,444.88
合计 2,229,962.40 9,822,359.9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46,165.82 343,113.24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40.84 1,438.29
资产池保证金 6.59
合计 1,440.84 1,444.88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说明:存放在境外的款项为子公司 YILUT TECHNOLOGY INC 在美国银行账户
中及香港子公司的银行存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账户余额为 52,585.21 美元,根据期末汇
率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339,705.72 元,香港子公司的账户余额为 1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为 6,460.10
元。
注释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50,000.00 150,000.00
资产小计
债务工具投资 150,000.00 150,000.00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小计
债务工具投资
混合工具
其他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说明:
2021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由武汉驿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理财 150,000.00 元
构成。
注释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720,000.00 1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12,,211.40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