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股)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4.14%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停牌、复牌的时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间安排
采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
发行方式 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其他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条件且
发行对象 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排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全国股转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中国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发行费用概算 -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注册日期 1997 年 9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4349137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400
项目负责人 蒲贵洋、张芸维
项目组成员 张浩、刘晓宁、蔡子鹏、曹盼、刘加林、张信远、王孝笑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彭雪峰
注册日期 1992 年 4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100004005689575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010-58137799
传真 010-58137788
经办律师 杜庆春、朱旭琦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毛鞍宁
注册日期 2012 年 8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051421390A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联系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会计师 王静、张英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5 号 1 幢 401
联系电话 010-58598980
传真 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账号 4000010209200006013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如下:
(一)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但存在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持股情况如下:
项目 用友网络(600588.SH) 畅捷通(1588.HK)
身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合计持股数(股) 3,215,433 1,090,000
合计持股比例 0.10% 1.98%(占 H 股的比例)
0.50%(占总股本的比例)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上述持股情况不影响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不存在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进层标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进层标准:
“(一)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产品和平台进行的金融行业数智化领域相关
建设开发,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 项目建设周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用金额(万 期
元)
1 金融行业数智化管理平台项目 25,779.76 25,779.76 2 年
2 大资管领域 IT 解决方案开发项目 11,567.88 11,567.88 2 年
3 产业金融科技云平台项目 11,642.18 11,642.18 2 年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10.18 13,010.18 -
合计 62,000.00 62,000.00
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予以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剩余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投资。
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一、其他事项
无。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风险
公司已经形成了覆盖金融行业数智化管理系统、金融行业数智化业务系统的产品矩阵,并通过针对各细分领域、彼此关联的产品组合形成多种综合性解决方案,打造产品能力核心优势的同时构筑了金融领域全行业、广覆盖的竞争壁垒,具备较高的用户粘性。
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产品能力及市场覆盖水平均处于行业前沿,但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逐步发展,相关行业法规和政策逐步推进,市场格局可能会发生改变,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持续高速增长带来挑战。如果公司不能通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营业收入放缓,利润空间压缩的风险。
(二)项目管理不善的风险
金融机构客户的数智化建设包含各类行业化产品的开发、交付、实施和维护,需由专职的项目经理和专业的项目团队对复杂的项目活动予